中方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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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16: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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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倪浩】6月27日下午,商务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媒体提问时称,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决定自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中方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介绍情况实施期限为5年。请问能否介绍更多的情况?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2023年6月21日,应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依法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结果显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倾销和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并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5年。

何亚东表示,在这个案件调查过程中,商务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依法保障各方权利,给予各方机会提交信息和发表评论。在对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客观、公平、公正地得出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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